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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最新疫情防控通知_河南省最新通知

tamoadmin 2024-12-21 人已围观

简介1.河南省教育厅网站2.河南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消息3.河南省人民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4.河南省搬迁白沙吗第一条 为活跃繁荣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营业性歌舞场所的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包括附设卡拉OK设备和附设乐队伴奏、歌手演唱、各种表演的茶座、餐厅、酒吧、咖

1.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2.河南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消息

3.河南省人民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4.河南省搬迁白沙吗

河南省最新疫情防控通知_河南省最新通知

第一条 为活跃繁荣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营业性歌舞场所的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包括附设卡拉OK设备和附设乐队伴奏、歌手演唱、各种表演的茶座、餐厅、酒吧、咖啡厅等)和其它营业性歌舞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文化部《营业性场所管理办法》及本规定。第三条 场所的经营管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第四条 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场所的主管部门。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场所实行分级管理。第五条 申办场所,须出具以下证明文件:

(一)开办申请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二)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有关证明资料;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设施设备有关资料;

(四)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个人申办的,还应持有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第六条 申办场所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由文化部统一制定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持证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其它有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第七条 省直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央及外省省级驻豫单位、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中国驻豫军级机关(含省武警总队)直属单位申办场所,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发证,也可授权当地市(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除前款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办的,由市(地)、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负责审批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第八条 开办场所应具备文化部《营业性歌舞场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场所须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并备有应急照明设备。有两个以上保持畅通的出入通道。太平门用红灯标示,向外开启。第九条 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应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经营收费、财务管理、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和税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十条 场所的演出人员必须按文化部《营业性歌舞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演出证。第十一条 场所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一)不得聘用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发证的乐队和演出人员;

(二)售票数和入场人数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定额;

(三)不得接待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四)不得用或变相的方式服务,或用此方式招徕、陪随顾客;

(五)不得举办核准登记项目之外的营业性活动;

(六)不准播唱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音像制品或曲目;

(七)不得出售酒精含量超过38°的饮料。第十二条 场所应禁止下列行为:

(一)衣冠不整入场;

(二)在舞池内吸烟;

(三)篡改歌词或表演;

(四)在场内起哄闹事、侮辱妇女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五)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入场。第十三条 场所负责人,应按文化部有关规定培训考核,考核标准和资格证书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具体培训、考核和资格证书的签发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场所不得转包经营。第十四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场所和监督管理,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应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健全稽查制度,稽查人员凭文化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在所辖区域内执行公务,场所应自觉接受和协助检查。第十六条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省有关规定,定期向其审批发证的场所征收文化专用资金和管理费。未经省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另行收费。禁止重复收费。第十七条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场所实行年审制度。场所应在每年12月份,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年审手续。审验换证不得收费。

经批准的场所,半年内未能营业,视为自动歇业,由原审批部门注销其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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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进出河南各地规定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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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省外入豫即赋黄码,请严格落实“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之后会自动转为绿码。省外来(返)豫人员请务必做到“双报备、双核酸”,即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豫后,请立即再次向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并在24小时内务必尽快再做一次核酸!一周内不聚餐,不聚会,少外出。

郑州

自5月20日12时开始,离郑措施由原来的健康码绿码,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健康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入郑防疫政策

市域外入(返)郑人员须查验“两码一证”,即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郑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遵守郑州市疫情防控规定,重点地区入郑人员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变。

(一)境外入(返)郑人员:

对在第一入境点(包括郑州)完成14天集中隔离人员,入(返)郑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入郑人员:

赋红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双检”。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定级前14天内来自该地区所属县(市、区)的来(返)郑人员,赋红码,自离开当地起算,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入(返)郑人员:

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码赋“黄码”,允许“黄码”人员返回郑州市居住地或入住酒店,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待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转为绿码。

(四)聚集性疫情暴发且有外溢风险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外地市来(返)郑人员:

实行黄码管理,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5、7天开展核酸检测。

(五)省外低风险入豫人员:

入豫后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规定完成入豫即赋码的核酸检测要求后,自动解码。未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赋黄码,并在2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为绿码。

(六)提前报备。郑州市域外来(返)郑人员:

返郑须提前三天报备

确需返郑的人员(含省外入郑货车司乘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备:

方式一:登录“郑好办”APP——返郑返豫人员登记——返郑人员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报备;

方式二:登录“豫事办”APP——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

方式三:登录“支付宝”APP——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

方式四: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学校)或收货单位进行报备。

省外来(返)郑人员、省内发生本地疫情的城市来(返)郑人员,入郑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简称两码一证);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新郑机场、高铁东站、郑州火车站临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郑。

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

河南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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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为河南省教育类网站,提供河南省幼儿、中考、高考等教育通知等一切考试信息。

了解最新河南省考试类信息请点击进入:河南省教育信息发布汇总页面

河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组成部门。与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现有在编干部162人,内设22个处室。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河南省人民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消息

1 参保人员范围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下列人员:

1.农村居民;

2.城镇非从业居民;

3.持有本市居住证居民;

4.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2 参保缴费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350元/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2023年度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在2022年度610元的基础上适度提高。

3 参保缴费期及待遇享受时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2022年9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 参保缴费方式

(一)缴费方式:取集中收缴与零散缴费相结合的缴费方式。

1.集中收缴: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缴费,具体事宜以当地通知为准;

2.零散缴费:可通过中原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河南税务App,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或“河南税务”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等方式缴费。

(二)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缴费。

2.零散缴费的续保人员,可通过微信等渠道缴费,也可携带户口簿(居民)原件,到就近的中原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缴费,缴费时,务必通过自助缴费界面或收费工作人员核实参保人的参保地信息,核实无误后再缴费;如查询不到个人信息或参保地信息有误的,请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区)医保中心或办事处(乡镇)、社区(村)核实有关信息并在新的参保地重新登记后,按上述方式缴费。

3.零散缴费的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或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后可通过微信等上述渠道缴费,或到就近税务大厅办理查询、缴费,缴费时请先核实参保地信息,再确认缴费。

4.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负责集体收缴参保费用。

5 医保待遇惠患者

(一)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30日内因同种疾病二次住院,只缴纳一次起付标准,如果第二次住院,医院级别高于第一次医院级别,只缴纳起付标准差额部分;

洛阳市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5%。

中医药服务项目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

(二)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260元/人。

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可继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完毕为止。

参保居民经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洛阳市特殊疾病门诊和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标准的患者,目录范围内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元/人。

(三)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洛阳市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范围。特殊疾病门诊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8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目前共计38个病种,具体病种为:

1.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精神分裂症;

5.情感性(中重度抑郁症);

6.重症难治性强迫症;

7.糖尿病并发症;

8.II度以上心衰;

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0.重症肌无力;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强直性脊柱炎;

13.系统性硬化症;

14.多发性皮肌炎;

15.类风湿关节炎;

16.原发性干燥综合征;

17.眼底病激光治疗;

18.动脉支架置入术后抗凝治疗;

19.心脏换瓣或搭桥术后抗凝治疗;

20.肝硬化失代偿期;

21.自身免疫性肝炎;

22.白内障超声乳化加晶体植入治疗;

23.脑垂体瘤;

24.甲状腺功能减退;

25.肾病综合征;

26.慢性肾小球肾炎;

27.丙型肝炎活动期干扰素治疗;

28.高血压病III期;

29.帕金森综合征;

30.门诊进行的康复治疗;

31.小儿手足口病;

32.门诊抢救死亡;

33.双相情感障碍;

34.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35.偏执性精神障碍;

36.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37.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38.骨髓增生性疾病。参保居民通过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

特殊疾病门诊认定根据病种不同,取集中认定和非集中认定两种办法,特殊疾病门诊的集中认定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按期由指定医疗机构集中进行认定;非集中认定患者,在指定定点医院随时申请,随时认定办卡。

(四)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如果患以下38种重特大疾病住院,可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其中住院病种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是 80%、70%、65%,具体病种如下——

1.住院保障病种

2.门诊保障病种以河南省政策调整为准,具体可咨询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科及各大医院医保办公室,相关保障政策、认定流程和就医结算办法等,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洛阳医保”查询。

(五)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限额标准为:顺产600元,难产800元,剖宫产1600元。

(六)新生儿参保优惠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含驻洛部队)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6 大病保险医疗待遇洛阳市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

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期内,对低保对象、特困和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优惠政策,起付线由1.1万元降低至0.5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不设封顶线。

7 参保居民可办理转外就医及异地居住就医参保居民需转诊转院到参保地市域外就医的,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急诊、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我市转诊转院管理按照《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手续,在居住地享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8 咨询电话纳税服务热线:12366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健康保险部:63341259。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河南省搬迁白沙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社会等业务,不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不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主要目的,相对独立的社会服务实体单位。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优化、效益的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可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逐步发展。第四条 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是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二)拟定和实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三)制定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控制;

(四)制定和落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

(五)制定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和审验办法;

(六)具体审批和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七)检查监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第二章 机构管理第五条 事业单位机构管理的内容包括:设置、撤销、分设和合并机构,确定和改变性质、名称、隶属关系,审定、调整职责范围和规格等(以下简称设置和变更)。第六条 设置各类事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或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布局合理;

(二)有明确的举办主体和规范的名称;

(三)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固定的工作任务;

(四)有经批准的投资或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六)有适应业务需要的人员。第七条 申请设置和变更事业单位,其举办主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设备的目的、依据、单位名称、隶属关系、业务范围、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管理形式等。

(二)论证报告。内容包括: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现有同类机构的业务分工情况,经费来源、办公地点、基本设施及其他有关情况。

(三)证明材料。与设置和变更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资格认证证明等。第八条 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置和变更,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省和市地相当厅级、副厅级的,由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省直相当处级以下的,由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二)市地、县(市、区)相当处级、副处级的,由市(地)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市(地)相当科级以下的,由市地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三)县(市、区)相当科级、副科级的,由县(市、区)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第九条 审批设置事业单位,应明确其名称、隶属关系、业务范围、相当规格、内设机构等。事业单位应按审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事业单位的名称,一般称院、校、所、台、站、社、馆、队、中心等。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使用行政机构或企业的名称。第十条 部分教育事业单位的设置和变更,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高等学校,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人民审核后,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属高等学校的内设机构,由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市地管理的高等学校的内设机构,由市地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二)中等专业学校,由其举办主体或市地人民、行政公署提出意见,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审批。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内设机构,由其举办主体审批;市地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内设机构,由市地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三)技工学校,由其举办主体或市地人民、行政公署提出意见,报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省属技工学校的内设机构,由其举办主体审批;市地管理的技工学校的内设机构,由市地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四)高级中学,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审核后,报市地人民、行政公署审批。

(五)初级中学、小学,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审批。

河南省决定将驻地从郑州市二七区搬迁至郑州市新郑航空港区。该搬迁涉及多项法律事务,需要严格依法合规操作。

河南省于2019年12月25日公布了《关于河南省机关办公地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驻地从郑州市二七区搬迁至郑州市新郑航空港区,并将省部分办公场所迁入郑州市中原区和经开区。这一决定涉及到多项法律事务,需要严格依法合规操作。首先,搬迁需要符合土地使用、房屋产权、建设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搬迁过程合法合规。其次,需要保护机关工作秘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再次,需要公示搬迁信息并听取公众意见,保证公开透明和利益相关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此外,还需要对搬迁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合同、财务等方面的法律风险进行审查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和应对方案。总之,在河南省搬迁白沙的过程中,需要严格依法合规操作,并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权益。

河南省为什么要将驻地从二七区搬迁至新郑航空港区?河南省将驻地从二七区搬迁至新郑航空港区,主要是为了适应省委、省和国家中心城市战略的发展需要。新郑航空港区作为郑州市综合交通枢纽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支撑区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搬迁至该区域,与其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聚集在一起,可以提高协同办公的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

机关的搬迁需要考虑到众多法律事务,如土地使用、建设规划、财务审计、保密等等,需严格依法合规操作,确保公共事务的合法合规。希望广大法律从业人员在处理类似事务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尽职尽责,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方可申请征收土地。